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女子隆胸失败致6级伤残 乳房伤痕累累获赔24万

2007年5月,家住海口市龙昆南路的米玥(化名)在海南东湖中西医结合整形美容医院实施了隆胸手术,不料隆胸失败。在与院方协商多次未果后,米玥一纸诉状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医院方赔偿米玥240470元。

米玥今年33岁,家住龙昆南路附近。米玥直言自己是个爱美的女性,十分注重外形,爱打扮。2007年5月,米玥与海南东湖中西医结合整形美容医院签订《整形美容手术协议书》,当日医院为米玥实施隆胸手术,可该隆胸手术效果不佳,随后院方再次为米玥实施双侧乳房假体调整手术。

手术后,米玥在该院住院20来天,住院期间实施该手术的主治医生告诉米玥,隆胸手术部位肿胀恢复期大约为一年零两个月。因此,截至2008年8月10日期间,米玥每隔三五天都要到美容院拆线、换药和盖纱布,使其无法正常工作。然而,更加不幸的是,恢复期满后,米玥的乳房肿胀仍然未消,多次找院方交涉,院方总是以两月后绝对康复为由搪塞米玥。

2009年5月22日,米玥前往海南省人民医院做乳腺彩超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双乳假体囊置入隆胸术后,双侧乳腺囊肿,右侧乳腺低回声团(考虑增生结节),右侧腋窝淋巴结显像。看到结果的米玥惊吓不已。随后拿着美容医院出具的病历和海南省人民医院的病历多方咨询,米玥才得知其实自己并不适宜做隆胸手术,并且手术后乳房极可能丧失哺乳功能。米玥后悔莫及,欲哭无泪。

2009年9月,龙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海南省人民医院法医鉴定中心对米玥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海南省人民医院的伤残鉴定意见书确认米玥的伤残等级为六级伤残。

据米玥介绍,隆胸手术失败给自己带来一系列巨大的精神创伤。自己的乳房伤痕累累不说,还致使家庭破裂。米玥说她每天承受着难以言状的内心煎熬,生活也因此消沉。

米玥说,她曾多次到海南东湖中西医结合整形美容医院讨要说法未果。因此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米玥于2009年7月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求法院:一、判令医院返还医疗费22000元。二、判令医院赔偿误工费18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伤残赔偿金32991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三、本案诉讼费用由美容医院承担。

后经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如下:海南东湖中西医结合整形美容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米玥支付医疗费22000元、误工费8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伤残赔偿金10997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共计240470元。

米玥说,虽然得到了20多万元的赔偿,但不能弥补她身心受到伤害。(见习记者 郭丹 通讯员 王晓 黄燕)